|
关于公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的规定
内资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下的可在办理执照后两年内分两次到位,具体规定为:办理营业执照后半年内到位一部分,其余部分在两年内全部到位,也可以在半年内一次全部到位。但在营业执照上需加注“注册资本待缴”或“注册资本XXX万元待缴”和“营业执照有限期至XX年XX月XX日”。
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的不能分期入资,必须一次到位。
外资投资者出资比例不低于25%的外商投资企业,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,应自企业执照领取营业执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资;投资者以实务、工业产权等出资的,应自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资。
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高于25%的外商投资企业,出资各方应自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
各自出资额的15%,其余部分根据注册资金数额分期入资,最多不超过两年。
|